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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叙述的极限 |
但是《檀香刑》所显示的作家的叙事才华也是无可争议的。尤其是在美学风神上,它 非常中国化了,和以往的结构方式与语言风格都不相同。也许是“种族记忆”的东西终 于起了作用,它与中国传统小说美学中的“奇书”理念之间,似乎发生了内在的关系。 “奇书”是中国传统小说最典型的理念,但关于“奇书”的美学内涵,古代的文人们 却总是语焉不详的,其中“体验”的东西,“幻”是第一重要的,幻是其艺术上追求的 极境;其次“警世”是思想的灵魂,作者的良苦用心,不外教化讽喻,于奇幻和“淫艳 ”的外表之下,传达出伤怀人生的主旨。归根到底,奇书的生命在于其“省世”的“教 人生怜悯畏惧心”(注:谢颐:《第一奇书序》,见《张竹坡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 齐鲁书社1987年版。)的力量,而当代中国小说中出现的一些具有奇书倾向和趣味的作 品,却大抵徒具其形。我不能说《檀香刑》标志着莫言已然认同了中国传统小说的美学 旨趣,但在“比喻”的意义上,它却无疑可以称得上是一部奇书式的作品。这不仅是因 为它在小说的形式上采取了诸如“凤头”“猪肚”和“豹尾”式的结构,用了非常“土 味”的地方戏曲中的语言,还有对非常典型的民间生活情态和“幻异淫艳”的传奇式的 人物事件的细描,更因为其对中国传统的文化——把刑罚变成了大戏、变成艺术和狂欢 的文化——的精妙概括,是这样一个极具警世意味的理念,造就了它奇书的品格。 刑罚是怎样变成了戏剧——对一些人是灾难,对另一些人则是节日的?《檀香刑》极尽 繁文缛节地书写了作为“戏剧”和“节日狂欢”的刑罚,它用反照甚至残酷的掩饰的方 式,让我们目睹和欣赏了由种族的“集体遗忘”带来的欢乐,这是奇书的气魄和方法。 但它却也戏剧性地强化了《狂人日记》和《药》一类作品曾经展现的主题。还是在这篇 新近的讲演中莫言说,“酷刑的设立,是统治者为了震慑老百姓,但事实上,老百姓却 把这当成了自己的狂欢节……执刑者和受刑者都是这个独特舞台上的演员。”这分明是 “吃人”和“人血馒头”的叙事的重现。不过,如果我们再把目光放远一点,就会发现 这其实也是中国古老的“刑罚历史”的一个延伸,早在《尚书·皋陶谟》中,就有了关 于古代中国的经典刑罚——“五刑”的记载,曰“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政事懋哉懋 哉!”此五刑曰:墨、劓、fèi@②、宫、大辟(处死)。这一纪年时间,要上溯到夏禹 的时代。可见“刑罚文明”创立之早、花样之丰富、功用之齐全,恐令全世界的统治者 欲望其项背而不能!这还不包括在后代的统治者那里又发扬光大了的无数种变换花样的 刑罚,像车裂、腰斩、凌迟、活埋……还有此小说中堪称旷世奇闻的“檀香刑”。正像 小说中德国总督克罗德所说的,“中国什么都落后,但是刑罚是最先进的,中国人在这 方面有特别的天才。让人忍受了最大的痛苦才死去,这是中国的艺术,是中国政治的精 髓”。为什么会将刑罚变成了艺术,是什么东西使刑罚变成了中国人特有的“艺术”? 莫言的叙事才华不但表现在他最擅长戏剧性结构的设置,更在于他能够将结构这样的 形式要素,变成内容和思想本身。《檀香刑》的故事,用最通俗的话来说可以概括为“ 一个女人和她的三个‘爹’的故事”,这样的结构本身就会产生出强大的叙述动力。但 在这里作家的意图却不仅限于叙述的戏剧性构造,而是要生动地实现一个“历史的纠结 与缠绕”的主题。在这个关系中,杀人者与被杀者、统治者与其工具、权力与民间、帮 凶和知识分子,这些不同的社会势力纠结到了一起,成为盘根错节甚至血肉相联的因素 ,它们共同构成了“将刑罚变成狂欢”的力量。通过这些关系,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 现代文明与民族情结、权力阶层的利益与知识者的良知等等观念性的东西,也产生了尖 锐多向的冲突与矛盾纠结。犯案的是孙眉娘的亲爹孙丙,而行刑的是孙眉娘的公爹赵甲 ,断案监斩的又是孙眉娘的“干爹”兼情人县令钱丁,这样一个关系,把孙眉娘这样一 个乡村女性推上了血与火、恩与仇的情感的焦点之上,也把一场集杀人的悲剧与看客的 狂欢于一体的喜剧,处理得更加集中。“甲”、“丙”、“丁”,这些名字不难看出都 是中国人的芸芸众生的“代称”,他们就是整个狂欢与“吃人”群体的化身,包括孙丙 ,他自己既是这场荒唐悲剧的受难者,同时也是导演者,什么样的文化自然会导致出现 什么样的结局。正是这样的杀人者和被杀者之间千丝万缕的血缘亲情的联系,这场悲剧 才有了看头,有了令人激动和狂欢的乐趣,有了发人深省的深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