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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叙述的极限 |
其实还有更多的问题,民间世界也只有在人类学思想的烛照下,才能成为和大地、酒 神、历史和生命本体论的美学相联通的东西,而不只是习俗和风情;才能具有形而上学 的诗意,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田园诗。《红高梁家族》和《丰乳肥臀》可以说达到了这 样的境界,某种程度上《檀香刑》也达到了,但它对中西文明冲突中历史悲剧的强化, 有意识地削弱了民间生存的自足。民间在这部小说中,不再具有先验的诗意优势,这也 许可以看做是莫言“历史与人类学的二元叙事”中前者的强化和后者的衰退。 至于与人类学思想有更密切联系的“狂欢节叙述”或“狂欢化叙事”,因为涉及复杂 的美学与技术问题,我想另单独作一部分论述。 小说的伦理:“作为老百姓的写作” 刚刚在上面谈了反对伦理学的意义,马上就又来讨论“小说的伦理”,但其实这是两 个不同的范畴,用“生命”来反对“道德”,本身也是小说伦理的一种体现,特别是当 它演化成了用“民间伦理”来反对“主流习惯”的时候,它甚至还是一种高尚的追求。 其实触动我写此文的直接因素,是莫言在去年早些时候的那篇讲演中所提出的那个看似 平淡、却或许会有深远影响的“作为人民的写作”的概念,“不是代表老百姓写作,而 是作为老百姓写作”。我相信这种表述不是“作秀”,因为我记起了那些眼泪——即便 是他的一篇在我看来最不像小说的小说《天堂蒜薹之歌》,也深深地印着这样的痕迹: 他是为最底层的老百姓写作的,是充满着血泪的文学,这似乎是最简单甚至看起来腐朽 的道理,但它的感人之处正在这里,其中的悲愤和哀告,就是发自最弱小者的心灵,它 没有丝毫的居于那些弱者之上的优越。一个作家的良知在这样的时候才可能真正接受考 验,他会反对一切正统的道德,但却体现着这样的道德追求,人民的苦难就是他的苦难 ,人民的泪水就是他要在笔下化作的滚烫文字。他不会躲开他们,用了“艺术”、“生 命”和“美”这样冠冕堂皇的理由。 我相信莫言对最朴素的写作立场的寻求:作家首先要放弃的,就是他对老百姓的蔑视 ,这样的蔑视很容易会和“爱”混同在一起。五四以来的作家们在写到这样的“人民” 的时候,无不是充满了矛盾,“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鲁迅是一个典型,他试图用 文字来拯救他的人民,但事实却是他从未相信过他们是可以拯救的,阿Q、祥林嫂、孔 乙己、华老栓、闰土……他们哪一个是可以拯救的?甚至他自己也不能被拯救——“狂 人”就是他自己的一个隐喻,深深的孤独毁了他的自信。这就是启蒙主义者和他们的叙 事自身难以解决的矛盾,某种意义上鲁迅后来不再写小说,也与这样一个矛盾有着深层 的关系。在他之后,知识分子的从“为人生”到“为人民”的写作,无疑体现着他们对 高尚的写作伦理的不懈追求,但其中不可否认的,也暗含了他们的优越感和权力思想。 有没有真正的“作为老百姓的写作”?我表示怀疑,因为真正的老百姓是不会也没有必 要“写作”的;但我又相信莫言的真诚,这种将自己视同老百姓的“平民意识”,是对 一个世纪以来中国作家的写作心态的反省。这种反省固然跟九十年代以来的文化情境— —知识分子的价值追求遭到了来自商业暴力与意识形态的双重挤兑——不无关系,包含 了某种“表述的智慧”,但也是基于对前人写作的认真思考。莫言之所以认同“民间” 的价值立场,而对“知识分子”的写作姿态和趣味发生怀疑,在我看既是对一个固执的 自我幻觉的扬弃,同时也是对写作的价值和伦理的一个重新定位。其实也许可以这样说 ,以“知识分子”的心态反而是无法真正“代表人民”去写作的,而只有“用老百姓的 思维来思维”,才会实现“真正的民间写作”——在事实上书写出人民自己的意愿,这 应该是这句话的真正潜台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这一概念是真正知识分子化的 一种理解,不仅是身份的降解,也是一种醒悟,一种精神的自省与自律。我认为,莫言 也许因此解决了一个问题,一个令二十世纪中国的作家长时间地陷入迷途的问题。因为 在多数情况下,“为人民”或“代表人民”的写作,虽曾以其崇高的人文和启蒙含义激 励过无数的作家,但“被代表”之下的“人民”却往往变成了空壳——他们生活的真实 状况和他们的所感所想,从未真正得到过揭示,正如德里达所欲图解构的“关于存在的 形而上学”一样,“人民”,他们无形当中的“所指”会变得隐晦不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