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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改革与依法治税发展研究 |
案例5:“湖南岳阳市长江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999年上半年,岳阳国税局接到全国十几个地区国税部门要求对岳阳市长江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公司”)协查的要求后,在99年6月对该公司稽查中,发现该公司99年1月7日从广东潮阳翠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鹏公司”)购进珠宝、铂金饰品,销往浙江老凤祥首饰厂等单位营业额高达1.3亿元,而在岳阳的税负率仅万分之三。据此,1999年9月20日,岳阳市公安局税侦大队审查。经缜密侦察发现,广东“翠鹏”公司名存实亡,“翠鹏”公司开至岳阳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是假 票,并挖出了以广东潮阳人蔡逸生(已捕)为首,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 家税款的10人犯罪团伙。1997年3月开始,蔡逸生一伙先后利用“岳阳市银苑贸易公司”(以下简称“银苑”公司)和自设的“长江公司”、“岳阳市潇湘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潇湘”公司)的名义,大量使用假增值税发票和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97份,价款260435225.45元,税款44273988。33元,价税合计304709213.78元,偷骗国家税款44273988.33元。此案涉及到广东等16个省、市81个单位。由于此案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引起了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公安部将此案作为1999年部督办案件,国家税务总局派专人到浙江等受票量大的省市督导检查工作。2000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召集16个涉案省市税务、公安部门的同志在湖南岳阳市联合召开了“岳阳市长江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等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会议部署了协查工作。目前,批捕犯罪嫌疑人6人,刑事拘留3人,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16个省、市税务、公安部门已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开办协查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统计,已追缴入库27207147.75元。其余正在积极追缴中。 据齐鲁晚报2002.5.19.报道,由济南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巨额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近日一审宣判,济南一物资公司经理边某、李某、张某等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15年。法院审理认为,2001年初,广东无业人员张某及另一同伙与济南一贸易公司经理李某合谋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谋利。后李联系到济南某物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边某。同年2月份,4人在无任何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边某公司的名义,先后向北京、上海、广东等16个省市的41家企业开具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89份,价税合计8863万余元。为冲抵销项税款,张某二人将伪造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848份、价税合计9445万元提供给边某。以上共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37份,价税合计1.8亿元。边某在发现进项增值税发票系伪造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协助办案人员将其它案犯抓获。 四是,财政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对企业制度监督和人员配备方面缺乏指导,导致人员配备复杂化,会计队伍涣散无力。难以发挥会计监督和依法治税的功能。 五是,缺乏审计增值税偷税的方法,导致对征管法贯彻不力。 近些年来,一些企业置国家利益于不顾,抱着侥幸心理,通过各种不法途径、手段,大肆偷逃增值税,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目前切实可行的审计企业偷逃增值税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账簿封锁法 ,是指将被审单位的全部账簿实行预先封锁,再根据需要逐一取出审查的方法。该方法是针对企业惯以设置真假两套账偷税而研究设计和使用的。对设置真伪两套账的单位,如果我们还沿用传统的“要账”方式,想查什么账向会计索要什么账,那么只能就他编造的专门应付你的那一套 “外部账”情况审查,最终也查不出什么结果,这恰好上了企业的当。现在,我们采取比较讲究审查策略的“账簿封锁法”在实施审查前先把装存已用、在用和未用会计资料的档案柜、办公桌抽屉等全部加贴“封条”待查;然后再分步逐本逐册地取出详审细查。这样,就能让被查人隐瞒无隙,辩解无益,所有隐瞒收入的涉税问题便可查个水落石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