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亟待完善
从保护劳动力资源的角度讲,农民工最应该办理医疗保险,因为他们几乎包揽了城市里最脏、最累和最险的工作。但是,大多数农民工却没有参加医疗保险,遭到疾病的侵扰不能及时就医,病情被拖延。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课题组2005年的调查显示,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平均参保率仅为10%左右,已参保的农民工尽管可以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但是由于只报销超出起付线部分的一定比例,农民工仍然要自付一部分,对于难以承受自付部分的农民工来讲,实际上他也享受不到相应的待遇。此外,虽然已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但是这样一个关系到人的生命权的保险在实际中也常常得不到有效实施。发生工伤事故时,赔付主要由雇主决定。因此,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必须认真解决,亟待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
4.农民工的失业保险:社会风险难以规避一
谈起失业问题,人们首先想到的往往是城市居民,而实际上生活在城市中最底层的农民工,由于大多数都是在非正规部门就业,他们失业的机率更大,问题更为严峻。政府和社会对城镇下岗职工支付了大量的社会保护成本,他们失业后可以领取失业金、最低生活保障金以及享受再就业工程的各种优惠;而对于农民工,他们失业后,首先是依靠自己过去的积蓄生活,其次依靠向亲友、老乡借钱以解决失业期间的各种费用,很少有人能得到就业单位或地方政府组织的帮助。此外,对于农民工的就业,政府几乎没有支出任何成本,比如劳动部门提供的再就业的免费培训和免费提供的就业机会,反而为了保护城镇职工而对其就业设置了一些障碍。因此,农民工的失业风险,在现实的制度框架里,被扩放得很大。
二、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原因及隐患
1.由户籍制度形成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是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根源
1998年以来,我国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但迄今为止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思路基本上还是以户籍为基础,且重心明显倾向于城镇。而自从原有的集体保障和合作医疗制度随着以社队为基础的集体经济的瓦解而丧失之后,农村基本上陷入了不得不依靠单一的传统家庭保障的境地。走出农村的农民工虽然从事非农产业,但由于他们还是农村户口,身份依然是农民,所以仍被屏蔽在城市的社会保障外。即使有些地方制定了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险的暂行办法,但由于种种原因,绝大多数农民工仍然游离于社会保障的“安全网”之外。
2.农民工的边缘性社会地位不利于他们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农民工社会身份和职业上的矛盾直接导致他们沦为社会边缘性群体。这决定了关于他们的社会保障政策议程的设立途径较少、设立过程缓慢且无法有效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农民工群体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缺乏制度化表达其利益诉求的途径;另一方面,工会组织还没有成为农民工群体提出政策诉求、保障劳动权益的有效组织,从而使得通过内在途径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政策议程缺乏制度化和常规化机制。一般而言,建立政策议程的途径可分为外在途径和内在途径。由于缺乏有效的内在途径,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政策议程大多是通过外在途径建立的,即政府主动寻找、发现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相关问题,并纳入政策议程。这些都不利于充分、全面地表达农民工社会保障方面的利益诉求,不利于迅速、有效地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政策议程,不利于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的及时出台和有效执行。
3.资金短缺问题是农民工社会保障发展滞后的重要客观原因之一
近年来,国家和政府虽已集中力量加强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建设,以确保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工伤保险等仍旧陷在资金困境之中。当城镇社会保障制度运行受到资金限制时,若再将庞大的农民工群体考虑在制度范围内,必然要面临更为严重的资金困难。而且,要保障农民工子女正常入学,这对城镇现有的教育资源又是一大挑战,教育经费需求的扩大也是个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