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3.“两基”以来学校工程欠款无力偿还
据2003年调查统计,全市“两基”以来学校工程欠款达1.67亿元,有的工程是由工程队垫资兴建的,有的工程是向银行贷款建的,县、乡拿不出钱来还欠款,债务不能按期偿还,因追讨欠款常引发事端,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4.危房改造配套资金难筹措
国家和福建省都十分重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并补助危改专款,市、县政府十分珍惜这笔专款。但是中小学危房改造筹措配套资金很困难,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危房改造工程的进度。
5.改善办学条件步履维艰
近年来,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办学条件要求逐年提高,相对而言,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特别是农村中小学专用教室、信息技术教育等的必备设施普遍短缺;寄宿生生活用房紧缺、简陋,相当一部分学生还租住在农民家中;农村学校没有足够的经费维修校舍,也没有专项经费及时添置实验器材、图书。
四、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当前,按中央精神要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保障机制,是农村义务教育健康稳步发展的迫切要求,就“以县为主”的办学体制和现有条件,我认为首先必须建立以下五个方面的保障机制:
1. 建立由县级财政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的保障机制
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是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责任。县(市、区)政府要强化对教师工资的管理,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根据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收归县管和由县财政统一发放的管理办法,按照中央统一规定的工资项目和标准以及省统一规定的职务津贴和岗位补助标准,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由县级国库按时足额发放,对地方出台的各类津贴补贴,教职工应与当地公务员一视同仁,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2.确保农村中小学校正常运转公用经费的保障机制
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是保证农村中小学校正常运转的必需经费,是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应不低于省定标准,并依法确保预算内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县(市、区)政府应根据省核定的农村中小学日常公用经费标准拨付学校的公用经费,该经费在扣除学校按省上规定向学生收取的杂费(不含济困助学部分)后,其余应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证。全市县级财政部门应统一设立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专户,经费使用应由县级教育部门提出使用方案在征得同级财政同意后下达执行。
中小学校向学生收取的杂费,必须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得用于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基建等开支,不得用于平衡政府的财政预算,不得从中提取任何性质的调节基金,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统筹、调剂或截留(本市2006年春季开始执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政策,所需资金省财政承担80%,县级财政承担20%,这项资金应及时足额到位)。
3.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应根据省上要求三年内完成现有中小学危房改造任务。农村税费改革省上转移支付教育专款中,每年应划出不低于30%的经费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县级财政部门也要在预算中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对辖区内的校舍安全负责,做到早发现、早监控、早改造,并将中小学危房改造纳入农村“一事一议”范畴;同时要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广泛吸收社会资金用于危房改造。争取与全省同步,用3年时间消除现存D级危房,并建立新增危房预警和正常改造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师生安全。要继续征足用好城镇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向企业征收的农村教育费附加,多渠道筹措危房改造教育经费,也可以通过村民自愿提供劳务等形式,支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和修缮。